笔记分享:写作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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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爸有次坐飞机忘记带书了,就在机场买了一本。机场流行读物很多,他买了一本斯蒂芬金的《重生》。类似情形下,我在机场书店买过东野圭吾的《虚无的十字架》。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流行小说作家的作品经常被人轻视,觉得没什么价值,阅读它们没什么品位。但是,这些书读起来,真是太让人愉快了,正是长途交通工具上最适宜的消遣,也适用于陪孩子写作业时——看,我在读书耶,我没看手机。
看完《重生》才知道,这是斯蒂芬金快70岁时的作品,但文字依然出神入化,或者说随着年龄增长,更加炉火纯青了。大神就是大神。
在豆瓣上,看到他还出过一本论写作的书《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on writing, a memoir of the craft),当即在京东上下单购买,一丝犹豫都没有。好作家就是有这魅力,他的名字就是质保证书。
从第一版的序言中就可以知道,斯蒂芬金对于自己是一名流行小说作家从而语言文字水平遭到轻视这件事颇为介意。
他和华裔作家谭恩美聊天,问有哪些问题是读者从没有问过的。面对狂热的粉丝读者,装腔作势,仿佛自己并非凡俗人物时,“从来没人问起过我们的语言。他们会问德里罗,问厄普代克,问斯塔隆,可决不会向流行作家提出这样的问题。”
“可我们这些俗人也在意语言,虽说方式卑微,但我们仍然热切关注写故事的艺术和技巧。”
《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这本书前半部分是妙趣横生的励志片,读者能一探斯蒂芬金的写作和生活片段,会被他对写作无比的热诚打动,也会对他早年的穷困窘迫心有戚戚。在他靠小说赚钱之前,他做过写作课指导老师。这本书,是他在车祸后面临死亡时迫切想要留下的心得体会,细节丰富,语言幽默,引人入胜,而且有用。
书的前半部是斯蒂芬金的个人回忆录。一个用荨麻叶子擦屁股的蠢小孩,和妈妈、哥哥一起过着并不富裕的生活,遇到过疾病、意外的危险事件,跌跌撞撞,心酸不已,但斯蒂芬金就有本事,让你含着泪微笑,或者哈哈大笑。生活已经这么艰难了,此时不笑,更待何时。
回忆往事,尤其是和自己有关的事情,人们都会带上怀旧滤镜,尤其是有点成就的人,难免自恋,觉得自己有多了不起。斯蒂芬金的书里没有这些。即便对于他最擅长的写作这件事,他也是不动声色地讲述。
简要地说,前半部分主要写了:怎样爱上写小说;第一次“写作赚钱”,被老师斥为浪费天分,这个回忆灌注一生,乃至成为一辈子的写作心结。以致于他虽然热爱恐怖故事,却并不乐享其成,依然不断求索;成名之前穷困的生活境遇;如何写作《魔女嘉莉》,如何将其扔到垃圾筐又被太太拾回来,以及一举成名的经历。
不多说这部分了,虽然我很喜欢。建议有意出版个人回忆录的人都看看,该怎样讲述自己的故事。人人都有过去,其中大半都很无趣。留住有趣的部分,别在其余部分上多费笔墨。
写作不是人生,但我认为有的时候它是一条重回人生的路径。虽然我除了偶尔写点随笔感想,并没有正式地写作过什么。
整本书都很有趣。前半部分,童年、青年至成名及差点车祸身亡,娓娓道来,一个写悬疑故事的畅销作家,能把朴实无华的散文也写得那么好。更难得的是后半部分,真正论及如何写作的部分,依然十分有趣。
后半部分可以说是工具书,写作辅导书,却能做到有趣、好读、有用,不得不说,斯蒂芬金在语言方面的确是大师,他被所谓的正统文学界无视或轻视是不公平的。
在书里,他耐心回答了读者们或者一个写作新手可能会遇到的问题,这既是一本个人写作生涯回忆录,也是一本不错的可以用于指导新人的文学创作指南,也不光是文学了,所有写作者读完都能有所收获。最重要的是写得真诚,没有摆出什么高深的面孔,让人深受感动。
以下来自书的后半部分,是我认为非常有用,可以借鉴的。
工具箱:
用你想到的第一个词,只要这个词适宜并且生动即可。既然无法确定你用的词是不是最好的,那么干脆就选第一个蹦出来的,至少写得痛快。这是个好主意。判断这个词适宜和生动与否,或许在第二稿,第一稿不如性灵地写下去。
句子只需要名词和动词。某人说,某人做,名词+动词的组合永远正确,而且有简洁的风格。写作中,“少即是多”的道理常被提起。
界定对话最好的方式就是“某某说”,比如“他说”、“她说”。
斯蒂芬金崇尚简约的语法和语言风格,虽然他的写作常常慢热而有罗嗦之嫌,并且他热爱比喻,不过语言风格一向简单明了。
名词+动词,减少副词修饰和被动语态,是掌握语言节奏最好的方法,如果需要快节奏的语言,朗朗上口的阅读感觉,遵循这种方法最好。而且不拖泥带水的叙述方式,也是比较适合用来讲情节性强的“通俗”小说。
我认为,不光通俗小说适用这些规则,其他文案、文字也适合,如果你写东西是为了让别人痛快地读,而不仅是让自己痛快地写。
小说有文学性、实验性、思想艺术性等等,但我认为本质还是讲故事,这是人听故事的需要。叙述赋予故事以意义,加上文字的穿透性。通常,倾向于过度叙述的作者要远远多于叙述不够的作者,这源于执笔者的不自信,相信我,我对这一点具有经验性的理解。
实际上,越多叙述,反而将表达途径变得狭窄,没有给读者想象空间。作为叙述者,绝对不能小看读者的理解力和想象力。在作品脱离了自己之后,故事的意义就脱离了掌控。读者用想象力,参与了作品的扩写。
论写作,其实是工具箱的扩展:
据我所知别无捷径,绕不开这两样。没什么好多说了,勤奋是不二法门。
如何写,斯蒂芬金在工具箱部分说了很多,如何读呢?他说,读烂小说比读好小说“学到的东西更多”,不过时间有限,还是多读好小说吧,至少读起来开心点。
你同样需要一个具体的目标。你越是能够长久地坚持这些基本要素,写作就越是来得容易。
但,要自律就很难。决心取决于现状和期望之间、回报与渴望之间的两对差值。不过依靠外部因素,即所谓的回报,那是不可靠的,最终看自我约束、专注力、内心的渴望。
“关上门”是杜绝诱惑,回归内心。长久地坚持会让身体习惯,最后变成积习。写作一旦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当然就变得容易得多。
故事正直体面,可堪信赖;构思与设计却很不靠谱,最好软禁起来再说。胡思乱想谁不会啊?能用语言文字完整地叙述出来,创作出来,才是重要的事。
斯蒂芬金认为故事是“化石”,是小说写作最大的一块。它本身存在那里,能多完整地挖掘出来,看作者的本事;这或许是“灵感”的另一种说法,当然更形象。
好的描写通常由少数几个精心选择的细节构成,这就足以代表其他一切。大多数情况下,这些细节都是首先浮上心头的意象。好的描写由细节而非辞藻构成。
按照斯蒂芬金的方法,第一稿不妨啰嗦,第二稿甚至第三稿时,再精选。
这个问题的前提是有足够的细节供选择。细节来自于生活观察和体验,可以说,“首先浮上心头”的细节表明了作者对情景的立场。
尽量真实地表现一个故事,乃至挖掘出故事背后的真实和意象,自然可以靠后面的改动,但第一稿的“首先浮上心头”至关重要,作者高下此处立判。
缺乏积累和观察的作者,似乎也是在用“首先浮上心头”的细节在写作,但在观察和记忆细节的时候,招数实在有限。啊,正说中我的心事。
闭上嘴,听别人怎么说。
不是所有的作家都沉默寡言,有很多甚至表达欲很强。对于写作者而言,在生活中控制自己的表达欲与在写作中加以控制同等重要。
每个人天生就有张口诉说的倾向,会耐心聆听的人很少,但这是作家必备的素质。卡佛、斯蒂芬金还有塞林格,都是写对话的高手,“闭嘴”然后仔细“听”,大概是最好的入门方法。
斯蒂芬金在书里说,真实生活中没有所谓“坏人”,“最好的朋友”“有一颗金子般真心的妓女”;现实生活中,人人都认为自己是主角,是主要人物、“大块奶酪”。如果能把这种姿态带入故事,即便写不出多么精彩绝伦的作品,也不大容易写出单调肤浅的傻瓜人物......
叙事技巧、对话以及人物塑造最终都要落到实处,就是要看得清、听得真,然后用同样的清晰和真切把你所听、所见记录下来。
不加藻饰地书写故事和人物,使人物充分地在故事里活动。要用同样真诚的态度记录生活,这是很困难的,因为同样需要自己能够真诚地面对生活。
第二稿在语法上要删去过分修饰和语义不明的地方,原谅自己的错误,最重要的是发现故事更深的意义:一个是流畅度,一个是主题。
流畅度存在于很多个方面,除了语言的节奏感之外,故事的进展是否符合内在和外在逻辑,人物的行动是否符合人物个性和冲突关系,也就是斯蒂芬金提到的“人物动机”。而反复出现的情景、意象、想法,就能成为主题,这或许是在写第一稿的时候没有注意到的。
“这公式教我的是,每个故事,或是长篇小说,到某个程度都会站不住脚坍塌下来。如果你拿掉百分之十以后就不能保住故事的基本内容和气氛了,那就证明你做的还不够。”
灵感来源于生活,无所谓于技巧,实践决定一切。
有人问斯蒂芬金,写作是为了什么。他说,绝对不是为了赚钱。一个富有如他的作家,才会有人问这样的问题。他的回答犹如悖论。哪怕有人说,你这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他大概也只是耸耸肩。
因为这不是谎话。一个70岁还在写他热爱的恐怖故事的人,不可能是为了赚钱,他已如此富有,而且早已知道,再多的财富也无法阻止他走进坟墓。当然他不只是会写恐怖故事,只是在这个领域名气太大,《肖申克的救赎》《纳粹高徒》《绿里》这些作品证明,和许多严肃作家比,他一点不差。
斯蒂芬金就是斯蒂芬金,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这本也一样。
写作有公式,我相信他。